桃園家教 中央大學家教 中央大學附設家教中心-桃園家教網-桃園市家教 主要提供:桃園縣市家教師資、家教需求學生資料等,歡迎各大學生登錄成為家教老師,同時也提供家長登錄或洽詢所需要的家教老師!主要的師資來源:中央大學家教

   
  《回家教中心》

 

家長專線:0983-687-388            Email:a0920256149@gmail.com         教師專線:0978-638-718

政府立案

就業服務法

1.本中心依據就業服務法34條私立就服機構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,本中心獲准通過,已發給營利私立就業服務許可證,特此公告

 

2.經營業務項目: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規定,本中心是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

 

3.本中心為政府立案,而非學校附屬家教中心

(根據法令規定學校內部不可成立家教中心),特此公告

3.試教時請帶相關證件(如學生證身份證等)以便家長作確認。

 

4.等一切無誤後,本中心就會將家長的資料給您。

 

<按此→下載家教契約書>

家教契約書

_______先生/小姐(以上稱甲方)經由家教中心(以上稱乙方)介紹兼任家庭教師,我要接編號:_______的Case,雙方簽訂下列條款,共同遵守:(下列條款,傳真後立即生效)
1.家教成交,三日內應支付______元作為服務費
2.甲方面談態度不好、教學怠慢(遲到、早退或常請假)家長反應,服務費照樣要付清。
3.甲方接下Case,不得用距離過遠時間不符合,不接家教案件。
4.甲方接下Case,一定要當天立即回報家教社,否則視同接成功,服務費要付清。
5.若家長開價太低,必以考慮為理由,本社給予更換Case,但必須當日回報
6.甲方不得謊報其成交金額,若查證屬實,服務費加10倍,並告知校方。
7.資料請務必正確,否則會以偽造文書對您提出告訴。
8.接成Case後不支付服務費,經本中心控告,除放棄先訴抗辯權,也需支付本中心10倍介紹費及支付本中心付給律師的費用。
9.試教成功匯款,須在帳號內註明姓名及接那一個家教案件Case編號回傳並和本中心人員確認無誤,才算完成整個手續。
10.填寫完後,傳真回家教中心。

Case編號

 

簽    名

 

身份證字號

 

學校科系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  級 

出生年月日

 

現在住址

 

家長姓名

 

戶籍住址

 

現在電話

 

行動電話

 

戶籍電話

 

承 辦 人

 

中心電話

0988-435903

 

 

PS:刑法210條:偽造文書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刑法239條:詐欺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按此→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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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家長利用以下方法找老師:
1.家長直接打電話或加LINE("最快處理")

2.本中心的老師都可檢查身份證 及學生證或畢業證書,確認身份

3.中心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1000-1800

4.可加LINE(LINE ID:@ugp6061s 名稱:家教網-家長專屬)

5.Email:a0920256149@gmail.com

 

客服專線:0919-608-677 或 0983-687-388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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